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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規則

競賽規則

  1. 任何一期未依規定時間送出決策者,即刻喪失後續競賽資格。
  2. 網路競賽決策送出時間:

每日一局,當日下午16:00為各局決策輸入截止時間。

  1. 競賽方式(系統部分):
      • 報名結束後,由主辦單位依照報名隊伍數進行分組。
      • 競賽網址(學生端):競賽開始時直接進入  http://cloud2.top-boss.com/top_win/boss/game/view/347.html 並點選賽局中的【進入競賽】進行比賽。(詳情請看附件一說明)
      • 初賽(設定永不破產):每組參賽隊伍依照組隊時的【隊伍名稱】與【隊長手機後4碼】查詢統編以登入系統,請於每日規定時間前,自行網路輸入各期決策進行比賽。

初選結果,由參賽隊伍中擇優篩選24進入決賽。

      • 現場決賽-團體賽(設定Z-Score高於1.05):進入決賽之隊伍將不保留初賽之資料,初賽資料請於決賽開始前自行記錄,決賽每期25分鐘,自行輸入各期決策進行比賽。初賽之登入帳號及密碼將沿用至決賽。

 
  1. 競賽裁判方式:
      • 網路團體初賽依照電腦計算各隊EVA值,最後一期EVA值最高的隊伍晉級決賽,共取24隊。決賽晉級名單以及各階段競賽結果將會公佈於競賽網頁(http://cloud2.topboss.com/top_win/boss/game/view/347.html)中的【新聞頭條】(詳情請看附件一說明)
      • 決賽:
        • 晉級決賽的隊伍,必須參加現場個人決賽現場團體決賽,未參加任何一階段決賽者,即刻以棄權論。
        • 現場團體決賽以各隊的累計營業利益計算為成績。
        • 現場個人決賽的個人成績是依據上機測驗三期的加權平均營業利益(權數:第一期佔20%、第二期佔30%、第三期佔50%)
      • 全程參加團體和個人決賽的隊伍,其決賽總成績分數計算包含團體決賽營業利益(佔60%)以及個人決賽平均營業利益(佔40%)

其中,個人決賽累計營業利益的計算公式如下:

參與現場個人決賽隊員的得分總分除以報名表中的隊員總人數

例如:報名表中的隊員總人數為5人,但是只有4位隊員至現場參加個人決賽,如果4位隊員現場個人決賽的累計營業利益為$9,000,000,則該隊的個人決賽平均分數為$9,000,000/5位=$1,800,000,而非$9,000,000/4位=$2,250,000。

      • 倘若決賽總成績出現同分的情況,以團體決賽分數來決定名次,團體決賽分數高者勝出。倘若團體決賽分數又出現同分的情況,則以隊員中個人決賽分數最高者來決定名次,分數高者勝出。最終由勝出的六支隊伍,參與簡報評選。
      • 簡報評選:

決賽總成績最高的六支隊伍,進入最後的簡報評選環節,每組簡報6分鐘,評審問答4分鐘。共計一組 10分鐘。

簡報評選成績列入最終總成績中,比例為: 簡報成績(40%) + 決賽總成績(60 %)。

最終大賽名次將依上述計算方式,分列出 一至六名隊伍。

      • 倘若有上述成績以及競賽規則未明訂周詳之處,由主辦單位裁判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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